一、依據本署113年「臺灣稻米達人選拔」實施計畫書辦理。
二、計畫執行重點:由執行單位公告稻米達人鄉鎮賽活動內容,並受理當地農民報名,及依附件實施計畫說明書訂定之評審項目及標準,辦理田間檢查、感官品評等評審作業並公布成績,讓農民相互觀摩田間管理技術,藉以提昇國產良質米之生產品質。
(一)申請單位:以各鄉(鎮、市、區)地區有意辦理旨揭計畫鄉鎮賽之農會(或區公所/縣市政府)為申請單位。
(二)鄉鎮賽辦理時間:113年5月1日至8月20日。
(三)鄉鎮賽經費補助原則:核給補助金額分為四大類,每單位補助上限依報名參賽人數而定,補助門檻及金額如下:
單一鄉鎮辦理組別 | 補助經常門最高金額(單位:萬元) | |
參賽人數 | 補助上限 | |
僅辦理香米組(或非香米組) | ≥ 10人 | 12 |
同時辦理香米組與非香米組 | ≥ 20人 | 24 |
單一縣市辦理組別 (整合至少3個以上鄉鎮) | 補助經常門最高金額(單位:萬元) | |
參賽人數 | 補助上限 | |
僅辦理香米組(或非香米組) | ≥ 15人 | 20 |
同時辦理香米組與非香米組 | ≥ 30人 | 30 |
(四)計畫書經費編列及執行基準請依本署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相關規定辦理。
三、申請方式:
(一)本計畫自即日起公告於本署官網/最新消息,擬申請旨揭計畫之申請單位,請至本署農業計畫管理系統(https://project.moa.gov.tw/plan/index)撰擬計畫說明書,其中鄉(鎮、市、區)農會請於112年12月29日(星期五)前將書面資料以郵寄方式逕送本署所轄分署統籌彙送本署;由鄉鎮市區公所辦理者,請當地縣市政府彙送計畫。
(二)本署所轄分署之收件截止日期,依各區分署通知為準。
(三)請各縣市政府及本署各區分署於113年1月15日(星期一)前將統籌計畫彙送本署,逾期將不予受理。
四、若有不明事宜,請洽本署稻作產業組廖婉均小姐(02-23937231#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