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復財團法人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100年9月2日(100)福慈心字第090201號函。
- 查現行「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基準」第三部分 作物可用:「(24)波爾多、作物休眠期使用之窄蒸餾溫度範圍製之礦物油及亞磷酸。」,合先敘明。
- 窄域油為礦物油精煉之產物,屬於國內已登記農藥且免訂殘留安全容許量,目前核准登記使用於胡瓜白粉病等範圍,並未限於作物休眠期使用。惟農友使用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 確依照商品包裝容器上之使用方法及需知(注意事項)使用,不得任意提高使用濃度,且須注意油水應充分乳化及噴灑時間,以免傷害作物,不可直接對收穫期作物或收穫部位施用,以避免作物殘留或藥傷。
- 避免於高溫(田間溫度攝氏35度以上)及高濕(相對溼度>90%)環境下使用,防止作物產生藥害。
- 應先行小面積試用,確認無藥害再行大面積之噴灑防治,且任何兩次大劑量使用之期間最好間隔至少2週或以上。
- 不可混合石灰硫磺或任何含有硫磺的產品(21天內不要使用),避免與其他介面活性劑、特定之殺蟲劑或殺菌劑等混合使用。
- 上述窄域油使用之限制與原則,本會將審慎評估,於修正驗證基準時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