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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國際美育自然生態基金會為咖啡函請釋示辦理相關產品驗證範圍歸屬案

主旨:財團法人國際美育自然生態基金會為咖啡函請釋示辦理相關產品驗證範圍歸屬案,復請查照。
說明:
 
  1. 依據本會農糧署案陳貴基金會100年5月2日美育(100)字第1000503號函辦理。
  2. 貴基金會建議比照茶、米辦理驗證作業,鑑於咖啡為嗜好性沖泡物與咖啡生產特性,本會將於「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修正時一併增修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類別及品項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在「有機農糧產品類」增列「咖啡」品項,產品範圍包括咖啡鮮果(採摘後)、咖啡生豆(經脫皮、乾燥)、咖啡豆(經烘焙)、咖啡粉(經研磨)等。
  3. 在一覽表尚未修正前,暫歸類於「其他」項下,上述咖啡產品涉及加工範圍仍應比照「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基準第二部分 加工、分裝及流通」辦理驗證作業。
  • 資料來源:農糧署農業資源組(有機農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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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07-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