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有關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許可證代表人為農會理事長,惟農會理事長任期屆滿或更換理事長時,是否應重新辦理更換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許可證代表人疑義案(2005/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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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0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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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查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農產品批發市場之籌設,應擬具計畫書報經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為之。籌設完竣,經營主體須經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登記並發給許可證後,始得營業。....」,其中許可證依同法施行細則第26條規定格式,包括經營主體及代表人。本案潮州鎮果菜市場經營主體為潮州鎮農會,該農會代表人異動,則該果菜市場經營許可證代表人亦應隨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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