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令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9日發文字號 : 農授糧字第1121091331號修正「撥售米製品加工原料用米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撥售米製品加工原料用米作業要點」 代理部長 陳 駿 季